網友在網上對其進行諷刺
  新京報快訊(記者楊鋒 實習生張恆)2014年11月,安徽師範大學傳媒學院副院長黎澤潮著作《因話錄校箋》,被指抄襲兩篇碩士論文。黎澤潮起先否認抄襲,後又在微博稱,其著作在點校過程中“部分參考借鑒”,並向當事人道歉。
  今天(2015年1月6日)中午,新京報記者從全國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員會(以下簡稱“古委會”)獲悉,接到舉報後,古委會委托兩位資深專家開展調查。
  第一次鑒定結果認為,《因話錄校箋》存在抄襲。 不久,古委會收到黎澤潮本人的說明材料,隨後,古委會又委托專家展開第二次調查。2014年12月30日,第二次鑒定結果出爐,專家仍堅持認為,黎澤潮著作存在抄襲問題,違背學術規範。
  據此,古委會決定取消“《因話錄》校箋”的立項資格,追回全部資助經費,對項目負責人黎澤潮提出批評。同時,古委會決定在《高校古籍工作通報》上公佈此事處理意見,並向簽署了同意申報意見的安徽師範大學文學院、安徽師範大學科研處和安徽省教育廳通報相關情況。
  今天中午12時許,黎澤潮稱,自己尚未收到鑒定結果。
  鑒定專家:序言幾乎全為抄襲
  古委會是黎澤潮《因話錄校箋》項目的資助機構。該著作被指抄襲魯明《因話錄研究》(復旦大學2010年碩士學位論文)和史佳楠《趙璘因話錄研究》(上海師範大學2010年碩士學位論文)等相關著作。在網上獲悉現任中華書局編輯魯明關於抄襲的舉報後,古委會便啟動了調查程序。
  魯明稱,他在“匆匆翻檢”黎澤潮的著作後發現,書中“錯字連篇”,為此他舉了多個例子。因魯明的論文是繁體,而黎澤潮著作為簡體,魯明大膽推測,這些錯別字是黎澤潮在繁體轉簡體過程中,使用了中國知網專用閱讀器CAJViewer自帶的‘文字選擇’工具,該工具可以自由複製文字併進行簡繁體轉換,由於工具尚不完善,會出現文字識別錯誤。
  魯明的這一推斷,得到了一名古委會委托的鑒定專家證實。這名專家試用了上述工具。
  另一位參與鑒定的專家對黎澤潮著作的序言《校箋說明》進行了逐句審查,發現:魯明在引用《四庫全書總目》中少了一字,而《校箋說明》居然同少此字。
  “《校箋說明》除了最後一頁自述學歷經歷部分,以及最後一段交代全書結構之外,全出於抄襲。”另一名專家,在接受光明日報採訪時表示。
  黎澤潮:這是學術爭議
  在啟動調查程序的同時,古委會要求黎澤潮本人提供一份書面說明材料。兩位專家出具鑒定意見幾天后,古委會收到了黎澤潮“關於《〈因話錄〉校箋》學術爭議”的說明材料。
  這份說明材料長達92頁,黎澤潮認為這隻是學術爭議。他稱,《校箋說明》在介紹《因話錄》內容及其作者時,參考了魯明論文,“此部分屬於序言,是介紹性文字,不是此書主體,也不是此書所要發表的見解。”
  他表示,在學術規範中也有說明,對於大家認可的、常識性的參照借鑒不一定都要標明出處,“此書箋註是對人名、地名作常識性介紹,參照相關工具書,所作處理在學術規範範圍內。因此,對於學術爭議應當尊重客觀事實。”
  二次鑒定:“有意抄襲又泯滅痕跡”
  針對黎澤潮的說明材料,古委會委托上述兩位專家,再次請求鑒定。
  “第二次鑒定結果,12月30號提交給古委會。”今日上午,古委會古籍信息中心主任顧歆藝稱。
  在說明材料中,黎澤潮本人提供了對箋註條目的申辯,專家鑒定發現,這些箋註確實沒有抄襲魯明論文,但不少條目照抄“百度百科”。
  鑒定專家認為,黎澤潮的說明材料其實是“試圖避重就輕”,光明日報稱,黎澤潮試圖“通過證明《校箋》與魯明論文校記、箋註的不同,從而證明這些內容出於自撰,並未抄襲,最終洗白自己,混淆視聽。”
  “與《校箋說明》中的公然抄襲相比,這種有意抄襲而又泯滅痕跡的做法,實際上更為惡劣。” 專家二次鑒定認為,黎澤潮著作與魯明論文校記的區別,主要是寫法上略有不同,其內容實質大多數仍是抄自魯明。
(原標題:古委會鑒定安師大教授黎澤潮著作抄襲 追回資助經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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